新一期發票中獎號碼剛出爐,高雄就有一位民眾兌中30張,8400元的獎金落袋,這麼幸運的背後,原來靠的方法,就是買塑膠袋洗發票,兩個月內狂買了4600個1元塑膠袋來增加中獎率,光是1天就要買上76個,這樣的方式,沒有任何違法問題,但對店家來說,卻造成不少困擾。
記者VS.店員林小姐說:「一個塑膠袋多少錢,(1塊)。」塑膠袋好便宜,一個買過一個,拿了好多張發票,記者說:「那我再買一個好了。」華視記者黃昱賦說:「貼出發票中獎紀錄,9、10月發票對中30張,總共8400元。」高雄這位民眾突發奇想,兩個月內,買了4600個1元塑膠袋,這段時間裡頭,不停在店家結帳台前來來回回,為了拿到4600張發票,這種發財方式,沒有任何違法問題,但其實已經對店家,造成困擾。
店家林小姐說:「很麻煩我會拒絕。」兌獎中了8400元,扣掉成本4600元之後,獲利3800元,想中獎發橫財,卻得一天買上76個塑膠袋,耗去更多時間成本,民眾說:「覺得他在浪費東西浪費紙張,也是浪費別人的時間。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審查四科長周璧珠說:「只要說他有交易的事實的話,那去取得發票,對我們來講那也不是違法,不論他金額的大小。」
買塑膠袋集發票,只要不打上統編,通通可以正常兌獎,但得花時間及數千元的1元銅板,也造成店家及其他結帳民眾困擾,最後還得看自己運氣好不好,值不值得這件事,見仁見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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